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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府召开第26次常务会议
2017-12-04     来源:萍乡日报 字号:[            ]

  李江河主持

  12月1日下午,市长李江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。

  会议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。会议指出,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的颁布实施,是教育立法的一个重大突破,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教育法律体系,推进民办教育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的内容和精髓,进一步增强办好民办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把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的总体布局;要创新举措,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,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加快发展,满足百姓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。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,强化对民办教育工作的指导,形成支持和参与民办教育的良好氛围。

 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《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。会议要求,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重要性,积极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和保护;要依法依规加强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管理,统筹协调、合理布局,切实做到与城市规划、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相适应,从而形成规范有序、布局合理、支持有力的移动通信基站,为萍乡发展“大变样”提供强有力的基础设施支撑。

 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《萍乡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》。会议强调,我市正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期,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新理念,积极培育新动能,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,咬定目标不放松,用足用活用准政策,层层落实责任,大力培育节能环保、先进装备制造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,以2016年底的数据为基数,确保到2020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倍增、龙头企业倍增、示范基地倍增,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转型升级。

 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《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。   (下转第四版)  (上接第一版)会议强调,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要求、新目标和新部署。制定出台《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(试行)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,是推进中央、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具体举措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,坚决贯彻执行,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、环境质量改善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护等方面履职担当。要强化干部考核与监督问责,对不履职、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等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政策、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,保护好萍乡的绿水青山,打造生态文明建设“美丽萍乡”。

 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《关于贯彻落实“十三五”市场监管规划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》、《萍乡市食品药品安全“十三五”规划》。会议强调,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,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,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。要牢固树立“地方政府负总责、监管部门各负其责、企业是第一责任人”的责任意识,全面落实各方面责任,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。

 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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