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在近三年继续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,强化城市综合管理,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,提高城市整体卫生水平,有效巩固了卫生创建成果,各项卫生指标符合江西省卫生城市标准,2017年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萍乡市为“江西省卫生城市”。